根据《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》《全市“两山”发展大会涉及政府工作2019年落实举措责任清单》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,经研究,拟决定从2019年7月1日开始,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为770元/月·人。
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希望市民和相关单位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。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法提出反馈意见:
1.将意见发送至44498992@qq.com。
2.函寄至以下地址: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号310室丽水市民政局社会福利救助处
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0日。
??丽水市民政局
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2019年6月12日
(联系人:程以宽;联系电话:2091570)